污染防治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打的三场攻坚战之一。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,环境质量得以不断改善,同时我们越来越感受到法律制度的力量。
  新税种——环境保护税备受关注,已于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开征,并将在3个月后迎来征期。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表示,“按照税法规定,环保税是按季申报的,因此,4月1日将迎来环保税的征期。能否确保征期平稳顺利,是关系到环保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。”
  环保税的开征,意味着环境保护进入“税时代”,环保法制制度的刚性进一步增强,这将给改善环境质量带来更强有力的支撑。
  开征环境保护税,不但有利于实现我国对重点污染物的减排目标,获得良好的资源节约、环境保护效应,而且有利于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,鼓励和刺激企业探索和利用节能、环保和低碳技术,促进经济结构转型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。环保税法不仅在依法治国层面意义重大,也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